攀枝花市林业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www.maomin.org     发布时间:2018-02-27     来源:市财政局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林业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林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相应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市林业及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

  3.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造林绿化工作。

  4.承担全市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5. 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湿地保护工作。

  6. 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荒漠化防治工作。

  7. 组织、指导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8.负责全市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

  9.承担推进全市林业改革,依法维护农民和其他经营者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

  10.监督检查全市各产业对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

  11. 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

  12.负责指导全市林业经济工作。

  13.负责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加强生态文化建设,指导全市林业队伍建设。

  14.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二)市林业局2018年重点工作。

  1.着力抓好“护绿”工程。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面推进涉林环保问题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长效机制建立到位。加强天然林保护,有效管护森林484.17万亩。加强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积极争取并实施好重点火险区综合能力建设项目,切实提升防控能力和水平。坚持依法治林,建立健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责任制,严厉打击毁林开垦、乱砍滥发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强化森林病虫防控,严防松材线虫病等重大疫情发生,切实把创森成果巩固好,把绿色本底保护好。

  2.全面推进“增绿”工程。紧紧围绕打造“生态康养攀枝花、金沙江畔森林城”目标,不断拓宽投入渠道,完善激励机制,运用市场手段,发动全社会力量,扎实开展大规模绿化全攀行动,大力实施干热河谷区绿化质量提升和生态脆弱区修复工程,扎实抓好苏保区矿山迹地生态修复治理工程等重点项目,有力有序提高绿色总量和景观质量。用好用活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等国家政策资金,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快推进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生态修复等重点工程项目建设。

  3.全力推进“活绿”工程。积极研究对接国家、省林业政策,全力争取上级政策、资金和项目,为全市林业生态建设夯实基础。坚持“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发展思路,大力发展林果、林下食用菌、花卉苗木等特色林业产业。指导东区筹办好2018四川花卉(果类)生态旅游节。加快建设森林康养基地,培育森林康养产业,为全市“康养+农业”增添内生动力。深化林权改革,进一步放活林地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探索经济林木(果)证抵押贷款试点,完善林权交易平台,推动森林资源市场化配置,激发社会力量参与林业生态建设。

  二、单位构成情况

  市林业局下属非独立核算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攀枝花市林业执法稽查队和攀枝花市林业科学技术推广站。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林业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只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林业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1416.82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林业局2018年收入预算1416.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16.82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林业局2018年支出预算1416.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9.32万元,占91.7%;项目支出117.50万元,占8.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林业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16.82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16.8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16.8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林业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16.82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202.6万元,主要是项目增加30.5万,基本支出增加172.1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增加240.6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减少15.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减少53.4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6.87万元,占6.83%;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18.17万元,占8.34%;行政运行支出820.98万元,占57.94%;林业事业机构支出170.03万元,占12%;住房公积金支出93.27万元,占6.58%;林业防灾减灾支出20万元,占1.41%;其他林业支出97.50万元,占6.8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18年预算数为118.17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离休费、退休费、福利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党建费、离退休公用经费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18年预算数为96.8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农林水支出林业行政运行2018年预算数为820.9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福利、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费、党建经费、派驻纪检经费、编内聘用人员人用经费的支出。

  4. 农林水支出林业事业机构2018年预算数为170.0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福利、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工会经费、福利费、党建经费的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018年预算数为93.2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和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6. 农林水支出林业林业防灾减灾2018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加强森林火灾预防、扑救、检查及火灾隐患治理力度,加强森林防火队伍建设,提高森林防火购置水平,确保全市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省下达的1‰以内。购置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装备、物资,提高应对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能力。

  7. 农林水支出林业其他林业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97.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召开全市林业工作会及大规模化绿化全川、森林城市建设、森林防火等专题会议,以及承办业务工作视频会议。生态治理示范面积达300亩以上。创森指标达标率100%,规划完成率100%,建设森林示范村庄5个。完成毁林开垦清理,实施集中整治行动,开展大规模宣传教育活动,受教育面达到80%。组织市领导、市绿委成员单位开展植树活动,完成1000株苗木定植。启动矿山迹地恢复与治理工程,治理面积300亩,开展机场路裸露岩石面段工程治理初设工作。保安营生态治理区森林管护6800亩。宣传巩固创森成果、大规模绿化攀枝花。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林业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99.3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16.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83.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林业局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1.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7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两年都没有因公出国(境)经费。

  根据市外事侨务办(台办)批准的2018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0次, 0人。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7年预算下降1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严控该项支出。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资源保护、生态康养、生态产业等工作开展的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7年预算增长20%。主要原因是2017年底新购置公务用车1辆,2018年增加运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越野车4辆。

  市林业局2018年没有安排购置公务用车的预算拨款支出。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用于4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车辆通行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护绿” (加强天然林保护,加强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 增绿”(用好用活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等国家政策资金,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快推进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生态修复等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活绿”工程(对接国家、省林业政策,全力争取上级政策、资金和项目,为全市林业生态建设夯实基础)等工作的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林业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市林业局以及下属攀枝花市林业执法稽查队、攀枝花市林业科学技术推广站等1家行政单位、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和1家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83.28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15.08万元,下降7.6%。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市林业局及所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市林业局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7.5万元。

  十、名词解释

  (一) 林业防灾减灾。反映为预防和扑救、救治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灾害、自然水旱灾害等发生的支出。

  (二)其他林业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林业方面的支出。

  附件:市林业局预算公开报表.xls

                 603001-市林业局2018年年初政府采购补充公开说明.doc

                 603001-市林业局2018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