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林业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汇总)

www.maomin.org     发布时间:2020-02-20     来源:攀枝花市林业局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攀枝花市林业局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林业局职能简介。

1.负责全市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市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市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推进全市林业和草原数字化建设。

2.组织全市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组织、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 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3.负责全市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指导限额采伐制度的执行和林木的凭证采伐、运输,监督木材的经营加工。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全市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全市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石漠化土地调查,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及其标准和规定,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5.负责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负责国家公园申报设立、规划、建设和特许经营等工作,负责市政府直接行使和代理行使全民所有权的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7.负责推进全市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8.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全市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草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现代园区建设,发展花卉、特色经济林、森林林下经济、森林康养和生态旅游产业。推进林业和草原绿色产业发展。

9.指导全市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质、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10.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市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负责落实全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工作。负责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工作,发送森林和草原火险信息。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

12.监督管理全市林业和草原市级以上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市级以上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市政府规定权限,核报、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全市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对外交流工作,指导全市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

14.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市林业局2020年重点工作。

1.高水平管护森林资源,全力构筑生态安全屏障。全面加强以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为重点的“三防”体系建设。增强林木采伐管理和重大项目占用林地林木采伐要素保障,切实保障项目依法使用林地。巩固自然保护区面积149.9万亩,建立自然保护地管理长效管理机制。完成自然保护地摸底评估和区划调整优化初步方案,进一步提高自然保护地管理水平。
    2.高标准实施造林绿化,大力提升生态建设质量。实施干旱半干旱生态恢复治理工程、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修复等重点工程,深入推进大规模绿化攀枝花行动。集中打造一批森林覆盖率高、生态品质好的森林小镇;加强村庄绿化美化,着力发展集中连片的森林示范村。规范改造城市森林结构,完成中幼林抚育6.2万亩、义务植树230万株,探索推进市区视野区矿山迹地恢复治理,进一步巩固提升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成效。
    3.高质量发展优特产业,强力促进生态产业转型。以核桃产业基地建设为抓手,鼓励核桃企业和专合社打造核桃产品品牌,推进核桃产业提质增效。充分发挥大华花卉产业园区和丽新园艺花卉基地示范带动作用,着力推进花卉产业发展。重点推进“攀枝花大面山现代林业示范区”建设,示范带动县区园区创建。进一步推进省级森林康养基地、星级森林人家建设,推动生态旅游产业发展壮大。 
    4.高站位深化重点改革,着力增添林业发展动能。不断深化国有林区改革,为2020年省级评估验收做好准备。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改革任务。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强化对县(区)政务服务窗口办理工作检查督导,推进涉林行政许可及审批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单位构成情况

市林业局下属8个单位,其中非独立核算单位2个(攀枝花市林业执法稽查队和攀枝花市林业科学技术推广站)。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3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主要包括:攀枝花市森林公安局、攀枝花市国营林场总场、攀枝花苏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攀枝花二滩森林公园、攀枝花金沙国有林场、攀枝花市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攀枝花市林业执法稽查队和攀枝花市林业科学技术推广站。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林业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林业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3820.22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林业局2020年收入预算6510.00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17.22元,主要是原因一般性公用支出压减。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443.00万元,占98.97%;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67万元,占0.03%;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林业局2020年支出预算6510.00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17.22元,主要是原因一般性公用支出压减,其中:基本支出6210.63万元,占95.40%;项目支出232.37万元,占4.6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林业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510.00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443.00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67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7.7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79.32万元、农林水支出4865.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政410.5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林业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510.00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17.22元,主要是原因一般性公用支出压减。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33.90万元,占2.06%;事业单位离退休509.00万元、占7.8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92.88万元,占6.03%;行政运行(林业)2051.00万元,占54.65%;事业机构2661.12万元,占40.88%;其他林业支出27.00万元,占0.41%;住房公积金410.57万元,占6.31%。执法与监督76.05万元,占1.17%;林业草原防灾减灾50.00万元,占0.77%;土地开发支出67.00万元,占1.03%;死亡抚恤52.00万元,占0.8%;社会保险救助79.32万元,占1.2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0年预算数为133.9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补助、福利费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0年预算数为509.0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补助、福利费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392.8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20年预算数为5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死亡抚恤费。

5.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社会保险补助(项)2020年预算数为79.3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社会保险补助

6.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社会保险补助(项)2020年预算数为6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社会保险补助

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2051.0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职工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险缴费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事业机构(项)2020年预算数为2661.2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攀枝花市林业科技推广站)职工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险缴费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其他林业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27万元,主要用于:弥补机关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不足部分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执法与监督(项)2019年预算数为76.05万元主要用于:森林公安执法办案工作经费

1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防灾减灾(项)2019年预算数为50万元主要用于森林火灾预防和控制经费。

12.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410.5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林业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210.63万元,2019年支出数减少149.69万元,主要是机构改革人员减少及一般性支出压减。其中:

人员经费5523.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补助。

公用经费687.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林业局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84.6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6.8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7.7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19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都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根据市外事侨务办(台办)批准的2020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0次, 0人。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9年预算下降13.05%。主要原因是支一般性出压减。

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资源保护、造林绿化、产业发展、重点改革等工作开展的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9年预算下降24.06%。主要原因是车辆减少4辆及一般性支出压减。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4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3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1辆,越野车10辆,其他车辆10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0辆,摩托车0辆。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0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越野车0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0辆,摩托车0辆。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7.75万元,用于28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车辆通行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生态修复和造林绿化、资源管护(如加强天然林资源保护,试点智能巡护系统和加强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产业发展(以核桃为龙头,特色经果、生态旅游和森林康养为重点的特色林业产业)、国有林场改革等工作的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林业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67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市林业局以及下属攀枝花市林业执法稽查队、攀枝花市林业科学技术推广站等1家行政单位、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和1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87.44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28.63万元,下降4%。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市林业局及所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共有车辆24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市林业局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32.37万元。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补助、福利费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补助、福利费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用于本单位行政、事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死亡抚恤费。

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社会保险补助(项)指用于职工社会保险补助

城乡社区支出(类)土地开发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用林业生态管理经费和森林防火专项工作经费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机关职工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险缴费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事业机构(项)指用于事业单位(攀枝花市林业科技推广站)职工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险缴费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其他林业支出(项)指用于弥补机关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不足部分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执法与监督(项)指用于森林公安执法办案工作经费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防灾减灾(项)主要用于森林火灾预防和控制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培训费用开支。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1-1.部门收入总表

      1-2.部门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 市林业局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6-1. 市林业局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6-2. 市林业局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市林业局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0年).doc

市林业局部门预算表公开表(2020年).xls

攀枝花市林业局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说明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