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攀枝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www.maomin.org     发布时间:2017-09-08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攀枝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市政府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4月,通过了住房公积金12项政策措施,通过实施“放宽首套房认定标准、降低首付款比例,提高贷款额度到60万元、开展异地贷款、取消贷款费用、放宽提取范围”等政策措施,降低了公积金使用门槛,住房公积金使用额大幅增长,极大地促进了我市住房销售。

  二、部门概况

  目前中心内设7个科(室),下设5个管理部。从业人员54人,其中:在编44人,非在编10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年收入合计1698.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98.25万元,占100%;

  2016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年支出合计131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1.29万元,占59.6%;项目支出529.41万元,占40.4%;如图: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701.38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3.77万元,增长3.9%,支出总计减少344.07万元,下降20.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10.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194.84万元,增长1031.2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10.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8万元,占0.3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01万元,占6.11%;住房保障支出1225.82万元,占93.5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2016年决算数为2.16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2.72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79.41万元,完成预算100%。

  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2016年决算数为0.6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81.2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72.5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08.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8.22万元,完成预算7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7.44万元,完成预算7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78万元,完成预算33%。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接待批次和人数比预计减少,业务招待费比预算减少1.53万元。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4.47万元,增长3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2015年增加4万元,增长3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车辆维修费增加2.7万元,另外信息系统上线后,中心和各管理部之间资料运输增加,导致油料等运行费增加。业务招待费比 2015年增加0.47万元,增长151.6%。主要原因是2016年接待批次比2015年增加3批次,例如迎接省信息系统贯标工作检查和雅安及凉山州来我中心学习考察,相应人数亦有所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7.44万元,占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78万元,占4%。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无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7.4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7.44万元。主要用于中心同各管理部的资料、档案运输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0.78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28人,共计支出0.78万元,具体内容包括:

  (1)住建部巡查试点城市项目贷款工作进展,接待人次4人,金额0.14万元。

  (2)雅安市公积金中心学习考察,接待6人次,金额0.14万元。

  (3)住建厅检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缴存扩面情况,接待4人,金额0.13万元。

  (4)省住建厅检查贯彻落实规范和阶段性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信息化贯标工作,接待3人,金额0.1万元。

  (5)凉山州公积金中心学习考察党建及住房公积金缴存、信贷等工作经验,接待6人,金额0.1万元。

  (6)住建部检查验收贯标工作,接待5人,金额0.17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65万元,全部为政府采购货物。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有车辆8辆,全部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4个,涉及财政资金858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指中心用于驻点招商干部招商引资支出。

  8. 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用于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指用于儿童福利的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各项支出。

  12.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财政公开报表攀枝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XLS

  攀枝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9月1日